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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文創產業“火”起來,知識產權保護不可少!

2018-7-23    來源:    作者:  瀏覽次數:2458

      近日,故宮博物院推出的文化創意產品“俏格格”娃娃,因被質疑侵犯國外某品牌的知識產權而被迫下架。

      對于文化創意產業來說,創新創意是靈魂,而知識產權保護則是支撐文創產業發展的命脈。作為文創產業發展先鋒的故宮博物院始終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力求保證所銷售的文創產品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是被授權。

      此次故宮博物院以嚴謹的態度對待“涉事”專利,下架“俏格格”娃娃,同樣是尊重知識產權之舉。然而,“正大光明”充電器、朝珠耳機、頂戴花翎官帽傘、故宮日歷……這些故宮博物院自主研發的被稱為圈粉利器的文創產品都曾遭遇到知識產權侵權,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曾呼吁社會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與故宮博物院相同的是,文創領域的另一位佼佼者臺北故宮博物院也將知識產權保護視為激勵創新發展的基礎。幾年前,由臺北故宮博物院自主研發設計的文創產品“朕知道了”紙膠帶創意十足,深受消費者喜愛。然而,沒過多久,線上線下均出現了很多仿制品。

      此后,臺北故宮博物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護知識產權。當在網絡平臺上或展會上發現銷售假冒商品時,臺北故宮博物院都會及時向當地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舉報,保護自身的權益。

      文創產業讓傳統文化“活”起來的同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讓文創產業“火”起來。文創產品創造成本高、投入大,但易復制,尤其是在互聯網背景下,使得文創產業成為很容易受到知識產權侵權的產業,如果一面市就被仿制,必然會傷害到原創者的利益,從而傷害了創新力。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創意主體也就不會有創意動力,而如果沒有創意,就不會有文創產業的繁榮。文化創意產品好比是用各種樣式的酒瓶搭配上醇香的老酒,而知識產權保護則讓老酒香飄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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